人力資源部老宋負責全公司兩千多位員工的考勤、排班工作。10月17日,老宋申請在20日請假看病,公司經(jīng)理批了假。但在16日和17日,同部門其他同事都因各種原因向老宋請假,老宋全都批了。
結果,10月20日,部門員工集體缺勤,公司的人力資源工作全部癱瘓。第二天,公司發(fā)公告開除了這18名員工,并對老宋處以694元罰款。仲裁到最后,眾人還是“法院見”了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老宋作為部門負責人卻嚴重失職,給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害,公司屬于合法解除勞動合同。但公司對老宋的罰款沒有依據(jù),應當返還。
對于其他普通員工,正常請假后遭開除屬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。在案件審理過程中,法院依法組織調解,雙方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相應賠償金。
新華日報·交匯點記者 應巧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