鹽城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決定
2021年8月17日鹽城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:
任命史學健同志為鹽城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;
任命劉海峰同志為鹽城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;
任命曹子洪同志為鹽城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(wèi)生委員會主任。
決定任命韋向東同志為鹽城市科學技術局局長;
決定任命孫海山同志為鹽城市審計局局長。
任命董金宇同志為鹽城市監(jiān)察委員會委員;
任命徐國祥同志為鹽城經(jīng)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監(jiān)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。
任命王迎付同志為鹽城經(jīng)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;
任命虞忠和同志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庭長;
任命陳東同志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副庭長;
任命郭華煒同志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副庭長;
任命鄭治同志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;
任命周光營同志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;
任命劉圣磊同志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;
任命曹榮同志為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。
任命徐榮蓉同志為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任命吳斌同志為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任命彭靜同志為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任命李霞同志為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。
免去曹子洪同志鹽城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、研究室主任職務;
免去蔡浩然同志鹽城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(wèi)生委員會主任職務。
決定免去戴勇同志鹽城市科學技術局局長職務;
決定免去吳先國同志鹽城市審計局局長職務。
免去劉正秀同志鹽城市監(jiān)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;
免去徐定同志鹽城市監(jiān)察委員會委員職務。
免去王迎付同志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;
免去虞忠和同志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職務;
免去陳東同志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職務;
免去郭華煒同志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職務;
免去孫建華同志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。
免去王冰同志鹽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批準免去許正勝同志大豐區(qū)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。